为深化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切实发挥纪检组织“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近日,沪杭甬公司纪委充分调研、集思广益,结合派驻纪检组实际情况,出台了《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区域管理中心派驻纪检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梳理职责、规范业务,推动派驻机构工作开展更加规范、有序、高效。
该《办法》在制定过程中,注重系统性,覆盖纪检组全面工作。《办法》分为9个章节,涵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人员选任与管理、主要职责、工作机制、日常管理、队伍建设、考核评价等7个方面的内容,为纪检组开展日常工作提供了具体严格的制度规定和行为依据。
厘清职责,解决干什么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沪杭甬公司纪委对派驻纪检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明确被派驻的管理中心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组以日常监督为主,并协助沪杭甬公司纪委、被派驻管理中心党委做好党风廉政相关工作,主要从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审查调查、问责处置、宣传教育、自身建设等方面履行职责。
明确规范,解决怎么干的问题。把加强派驻机构制度、机制建设作为主线,贯穿于《办法》制定全过程。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问责处置等方面入手,详细规定了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建立了与会工作机制、工作例会机制、定期会商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谈话提醒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项目领办机制等制度机制。同时要求被派驻单位从工作费用、办公条件等方面为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提供支持,为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严格考核,解决干不好的问题。坚持严字当头,注重对派驻纪检组的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与派驻纪检组组长、组员的年度绩效考评相挂钩,并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的参考依据;近期,沪杭甬公司就通过现场考核、履职评议、被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被派驻单位党委考核四个维度,对各派驻纪检组2021年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注重派驻纪检组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对派驻纪检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人员果断查处,严肃追责问责,杜绝“灯下黑”。
《办法》的出台,明确了派驻纪检组的职责定位,下阶段沪杭甬公司纪委将切实抓好《办法》的执行,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成为“常驻不走的巡察组”,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